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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出口名牌”和“绍兴市出口名牌”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2 16:3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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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商务局,滨海新城管委会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决策部署,积极培育外贸出口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着力提升我市外贸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出口名牌”培育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18〕105号)的工作安排,今年我局继续开展“浙江出口名牌”和“绍兴市出口名牌”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出口品牌企业申报“浙江出口名牌”

今年省商务厅将继续新增一批“浙江出口名牌”,并对2015年度认定的“浙江出口名牌”进行复核,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申报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绍兴市出口名牌”企业进行申报。资格条件、评审指标和评分标准参照附件1。

二、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出口品牌企业申报“绍兴市出口名牌”

今年我局将继续新增一批“绍兴市出口名牌”,并对2015年度认定的“绍兴市出口名牌”进行复核,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申报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出口品牌企业进行申报。资格条件、评分标准、评选程序及提交材料参照附件2。

三、按时上报申请材料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并指导出口品牌企业积极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复核企业未上报的请说明原因)并签署意见。“浙江出口名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8年9月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连同申请汇总表上报市商务局,并将浙商务发〔2018〕105号的附件3、4、5电子版(EXECL格式)打包后发至指定邮箱;“绍兴市出口名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2018年9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连同申请汇总表(附件6)上报市商务局,并将附件3、4、5、6电子版(EXCLE格式)打包后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徐  锋   

电  话:88265636

邮  箱:948352140@qq.com

地  址: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人力社保大楼612室

特此通知。

附件:1.《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出口名

牌”培育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18〕105号)

2.“绍兴市出口名牌”评选实施细则

3.“绍兴市出口名牌”申请表

4.“绍兴市出口名牌”复核申请表

5.申报品牌项下商品上年度出口情况统计表

6.2018年度“绍兴市出口名牌”申请汇总表

绍兴市商务局

2018年8月22日

绍商务贸[2018]9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出口名牌”和“绍兴市出口名牌”培育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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