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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两家企业被评为浙江省新零售示范企业
发布日期:2019-10-07 09: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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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零售模式创新工程工作的通知》(浙商务电商函〔2019〕1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和推荐,浙江省商务厅组织专家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审,确定绍兴两家企业被评为浙江省新零售示范企业,分别为:绍兴诸暨一百集团有限公司、绍兴诸暨卡拉美拉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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