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开发区
浙江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十大成果”及2021年深化改革举措
发布日期:2021-01-27 11: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商务局
分享:

在1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上,浙江省商务厅厅长、省自贸办主任盛秋平作主发布,通报了浙江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十大成果”,自贸试验区建设2.0版政策,以及2021年自贸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

扩区以来,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累计新增市场主体1.3万家,签约重大项目268个,总投资3777亿元,各片区出台金融、财税、人才等专项支持政策40余条,有力带动了浙江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对稳外贸稳外资作出了突出贡献,2020年全省实现货物贸易进出口、出口增量均居全国第一,其中出口增量连续三年全国第一;全省实际使用外资全年首次突破150亿美元,实现两位数增长。

一、浙江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十大成果”

一是2020年11月30日,国家邮政局扩大下放国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审批事项适用范围,从舟山扩展到宁波、杭州、金义等三个新片区。受益于该项政策的红利,2020年浙江省邮政快递量超179亿件,同比增长35.3%,自贸试验区金义片区带动金华(义乌)市快递业务量首次跃居全国第一。二是2020年12月9日,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首次开展中资非五星旗船沿海捎带业务,进一步提升了宁波舟山港世界第一大港地位,2020年宁波舟山港完成货物吞吐量超14亿吨,连续12年位居全球第一。三是2020年12月28日,自贸试验区杭州片区开工总投资24亿元的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改扩建(国际货站及机坪)工程项目,这是国内第一个“多层结构+智能化”的机场货站,同时萧山国际机场获批成为浙江离境退税政策首个实施口岸,大大增强杭州机场国际航空物流服务能力,也就是在萧山机场能够购买离境退税货物。四是“义新欧”中欧班列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年运行线路增加至15条,开行数量1399列,增长1.65倍,占全国比重11.3%,成为中欧班列全国第四城;班列运营机制进一步创新,首张CIFA多式联运提单顺利签发,为浙江省探索“一带一路”跨境运输物权化、创建金融新规则提供了积极实践经验。五是2020年浙江自贸试验区保税油供应量突破470万吨,稳居供油港全国第一、世界前八,让国际船舶在“家门口”加油更加便利,朝国际海事服务中心更近了一步。六是2020年12月14日、24日,浙石化分别获批2021年首批1400万吨原油进口、200万吨成品油出口、39万吨低硫船用燃料油出口。这意味着浙石化成为全国唯一集原油、成品油、低硫燃料油等油品进出口资质和配额的民营企业。七是2020年12月28日,浙江天然气交易市场正式揭牌运行,成为浙江首家、全国第五家投入运营的天然气交易平台,将进一步稳定燃气价格,让老百姓享受更优质价廉的燃气服务。八是2020年12月30日,浙江自贸试验区杭州联动创新区总投资182亿元的杭州大会展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开工,标志着杭州市会展新城建设正式打下“第一桩”,杭州国际会展之都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九是2020年12月31日,全省首笔QFLP(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落地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这是浙江首次接受境外战略性资本,以私募基金模式参与境内股权投资项目,为境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入国际资本打开了新通道,并在嘉善联动创新区内复制推广。十是2021年1月15日,全球产业科技发现与科创服务平台落地自贸试验区杭州片区滨江区块,作为全国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础设施平台,可实现技术、数据、资本要素的深度融合与自由流动,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运营活动和拓宽融资渠道提供有效支撑。

二、制定出台自贸试验区建设2.0版政策

近期,我国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完成中欧投资协定(CAI)的谈判。浙江将抓住这些投资协定和区域协定签署的机遇,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不断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2020年12月18日,《浙江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印发,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2.0版方案正式出台。浙江将按照《方案》明确的7方面28项任务,抢抓RCEP机遇,在制度创新上优先考虑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在贸易、投资、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大宗商品、新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领域高水平开放的制度成果。

为更大力度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近期,省委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赋权、人才、投资、财税、土地等5个方面制定了20条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举措。如: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加大自贸试验区省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和债券发行力度,五年内省市县三级每年将统筹200亿元资金用于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扶持、特殊人才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土地保障方面,将进一步完善资源性要素配置的省级统筹机制,对于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

三、扎实推进2021年自贸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

力争今年自贸试验区经济增速、研发支出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进出口、利用外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3个百分点以上,成为发展新动能和区域增长极,为浙江“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一是落实总体方案。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建设推进大会部署的各项任务,编制重点任务清单,建立“执行台账”,形成工作闭环。强化统筹指导,推进落实信息发布、项目推进、评估推广机制,实施专班运作,加强智库研究。二是深入推进集成改革。继续推进油气储备体制改革、新型国际贸易监管、内外贸一体化、通关一体化改革等系统集成化改革,出台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打造数字贸易中心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推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订,积极争取赋予四个片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全面对标CPTPP高标准条款,加大开放压力测试。力争全年推出制度性创新案例20个以上。三是狠抓重大项目落地。落实支持自贸试验区的政策意见,全力招引世界500强企业落地,着力推进绿色石化基地二期,促进BP、霍尼韦尔等世界五百强落地,国际油气贸易交易和结算中心、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四港”联动智慧物流云平台等重点项目建设,办好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世界油商大会等活动。下达2021年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如在油气全产业链“131”方面要实现“678”,即船用燃料油加注量突破600万吨、炼油能力7000万吨、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交易额8000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达8000亿元。同时,为了保障国家物资储备的战略任务,特别是稳定油气储备,浙江力争2021年实现油气储备能力4600万吨。四是加强区域联动发展。推动四个片区联动创新和差异化探索、特色化发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实现联动创新区全覆盖,推进自贸试验区与联动创新区协同发展,构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的自贸发展新格局。加强长三角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推进跨港区供油、期现一体化油气交易中心建设。

来源:浙江省商务厅网站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