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
绍兴市商务领域“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5-27 10: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商务局
分享: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减灾救灾工作部署,根据市《“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商务领域实际,市商务专业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商务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的大排查大整治,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排查风险隐患、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上取得明显突破;推动重点领域的重点举措有效落实上取得明显突破。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彻底扭转事故、险情多发频发态势,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隐患排查范围、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对全市商务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主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定,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一)企业主体责任方面。

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重点检查企业(市场主体)主要负责人是否认识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否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阶段性监督检查是否到位、隐患排查与整改是否到位、危险源监控是否到位等,重点检查企业(市场主体)是否主动接受风险普查业务培训、是否高质量如实填报数据、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审核把关、是否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常普常新”要求等。[责任单位:各商务专业安委办成员单位,区、县(市)政府]

(二)行业领域方面

市商务局做好专项行动的协调督促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做好商贸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商务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大型商贸综合体、商场超市:火灾防治、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反恐防暴、有限空间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消防救援支队、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其他各商务专业安委办成员单位]

(2)餐饮场所:开展以餐饮企业用户为重点的瓶装燃气用气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其他各商务专业安委办成员单位]

(3)加油站:火灾防治、反恐防暴、特种设备和油品质量安全等隐患排查整治,严肃查处危化品经营企业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处置不闭环、员工违反岗位操作规程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支队,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其他各商务专业安委办成员单位]

(4)散装水泥企业:火灾防治,散装水泥专用车辆、预拌砂浆企业用气等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打击散装水泥专用车辆违反交通安全、预拌砂浆企业违规用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区、县(市)政府;配合单位:其他各商务专业安委办成员单位]

三、排查整治方法和步骤

鉴于商务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市场主体)点多面广量大的实际,专项行动采用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日常隐患排查与市商务局牵头组织部门联合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行动要结合“遏重大控较大”攻坚战和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完成安全风险填报、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商务专业安委办,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以“条块结合、分类分级负责”的方式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市安委会的明确要求,对商贸领域以“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方式,由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落实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县(市)政府,商务专业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充分运用“四个平台”,以网格为单位,落实“网格员”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宣传告知、督促收集的工作职责。

(一)广泛宣传(5月25日前)

按照责任分工,市商务专业安委办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逐级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开展培训,编制下发宣传资料。要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边宣传边排查,把专项行动传达到本领域、本地区所有企业和单位,确保知晓率100%。

(二)企业自查自改(即日起至6月15日)

企业要成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根据本方案和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工作要求,按照市商务专业安委办各成员单位编制的风险清单,通过使用数字化风险普查工具,全面完成本企业风险排查和填报,主动深入细致地排查本企业的安全隐患,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形成隐患清单,实现销号闭环,原则上在6月15日前完成风险填报、隐患自查工作。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形成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备查。

(三)检查督导(即日起至7月31日)

市商务专业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和区、县(市)及乡镇(街道)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和隐患自查自改。正向激励如实申报风险、主动整改隐患的企业,确定一批标杆示范企业,予以宣传表彰;企业主动上报并落实整改的隐患问题,原则上不进行执法处罚。对未按时完成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要依法从严查处。对虽积极主动开展排查,但因自身能力局限不能达到整治要求的小微企业,各区、县(市)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帮扶服务。对经过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停。

市、县两级专业安委会(办)和乡镇(街道)原则上按照不少于5%、10%、15%比例组织开展抽查,同一企业不重复抽查,高危行业企业要全覆盖,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开展情况,以及隐患整改闭环情况,并建立检查清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6月16日至7月1日要作为检查督导的重点时段,加大检查督导频次和力度。

(四)巩固提升

市商务专业安委办各成员单位和区、县(市)及乡镇(街道)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隐患整治、长效机制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分析研判,每半个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区、县(市)政府,商务专业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全面排查商务领域风险隐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决打赢“平安护航建党百年”攻坚战。

(二)确保整治动真格见实效。

各区、县(市)政府,商务专业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前期排查出的重点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强化责任落实,继续盯紧闭环销号。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层层签订专项行动履职责任书。要建立并有效运行会议制度、报告制度、专项检查制度等,切实承担开展本领域安全形势研判、统筹推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督办等工作。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整体专项行动实时跟踪,及时研判。

(三)严格执法落实行刑衔接。

各执法部门要加强行业领域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当好“监督员”,严查严管严罚。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对重大危险作业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要结合行刑衔接制度,做到“应移尽移”,坚决打击商务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明查暗访督查抽查。

各区、县(市)政府,商务专业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明查暗访,集中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提级调查一批典型事故,依法从严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商务专业安委办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突出抓好事故多发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督察抽查,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于每周五前通过浙政钉报送本部门开展商务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周报表和工作进展情况小结,由市商务专业安委办汇总存档并定期通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