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促进浙江省展览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围绕浙江“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定位,以“数字化、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生态化、标准化”为导向,构建区域布局更合理、产业结构更优化、功能作用更完善、数字业态更繁荣、窗口示范更突出的新时代展览业体系,全力建设会展强省,打造全球数字展览高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我省会展场馆室内展览总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展览业基础设施完成投资约650亿元,拉动相关产业投资约5850亿元;展览业三大核心指标进入全国前五;形成有国际竞争力的会展产业链,数字展览优势明显,初步建成分工合理的展览业城市发展格局。
三、重点任和举措
(一)优化展览空间布局
1.构建区域发展格局。科学规划我省展览业区域布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唱好杭甬“双城记”,推动杭州和宁波展览业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具有一定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城市,打造“双核驱动”的浙江省域展览城市发展新格局。至2023年,形成以杭州、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城市为引领,义乌、温州、台州、嘉兴、绍兴等区域会展中心城市和中国特色展览城市为中坚,永康、嵊州、温岭、余姚、宁海、慈溪、海宁、德清、玉环、武义、桐乡等特色县域会展城市为支撑的三级金字塔式稳健发展结构。
2.推进场馆硬件建设。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台州等城市要加快新场馆建设步伐,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积极规划亚运会场馆的后续利用。到2023年,全省建成15万平方米以上的场馆2个以上,10万平方米以上的场馆5个以上,设区市实现展览场馆全覆盖,专业展览场馆成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要物理展示空间。
3.完善展览场馆配套。加快完善重点会展场馆周边交通、住宿、餐饮、娱乐、商场、停车场、办公等配套服务设施。杭州大会展中心要在大会展、大交通、大商务三大核心功能配套建设基础上,着力做好大物流、大自贸等配套建设的衔接工作。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高层次打造产城融合、产城一体的杭州会展新城。到2023年,高标准打造2—3个展览产业园,系统推进展览总部基地建设,提升我省展览业空间集聚水平。
4.拓展场馆服务功能。加强数字技术与场馆建设与管理的有机融合,提升场馆便利化水平。开发面向未来的会展场馆数字化运营管理系统,打造具有国际示范引领作用的浙江会展场馆数字化样板。做好安保体系建设,降低安保成本。借鉴国内国际场馆方舱医院等避险场所建设经验,做好国有展览场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避险场所功能建设。到2023年,50%以上的专业场馆要具备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避难场所功能,50%的会展场馆完成数字化改造和绿色生态提升。
(二)提升展会项目品牌
5.打造一批国际品牌展会。对标广交会、进博会、服贸会,高质量举办国家级、全球性的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推动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中国国际茶叶博览会、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标准)博览会等品牌展会规模化、国际化发展。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展会进入和退出机制,探索党政机关展会动态清单管理和科学评估制度。到2023年,打造10个以上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展会,吸引5-10个国内外品牌展会落地,重点培育5万平方米以上的数字经济展会。
6.做强一批特色品牌展会。发挥我省先进制造业大省的产业优势、市场优势,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培育提升专业展会。到2023年,系统提升20个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展会品牌力。
7.提升一批重点消费展会。发挥展览业流量经济特征,系统提升展览业对消费经济的拉动作用。大力发展中高层次消费导向性展会,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格局。到2023年,围绕数字、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市场,打造20个服务双循环、规模较大、影响力较强、线上线下结合的品牌消费类展会。
8.扶持一批创新境外展会。大力推动我省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利用5G、跨境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区块链、云计算、元宇宙等前沿信息科技,整合我省驻外商协会、知名展会公司、跨境电商、直播电商等优势展会资源,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持续推进跨境展会业态创新。鼓励我省现有境外品牌展会打造线上展会平台,探索跨境线上线下融合办展新模式。持续举办浙江出口网上交易会、浙江服务贸易云展会等一批线上品牌展会。
9.开展一批品牌展会认证。完善会展标准体系,推进会展业标准化建设,重点推动我省数字会展、绿色会展等标准落地及推广。研究出台《浙江省品牌展会等级评估认定办法》。到2023年,认定60个浙江省品牌展会,建立浙江省品牌展会项目库,实现所有设区市品牌展会全覆盖。鼓励我省品牌展会进行ISO质量体系认证、UFI认证、商务部展会认证等国内外认证。
10.培育一批融合发展展会。强化展览业和我省重点产业、展览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推动我省数字企业发展数字展览新业态、新服务、新模式,完善我省数字展览服务产业链。到2023年,完成第一批展览、会议、节庆、赛事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和第一批“会、商、旅、文、体、科”联动示范项目认定。
(三)增强数字展览效能
11.推进数字展会新基建。贯彻省数字化改革部署,抢抓数字会展历史机遇,发挥我省数字治理和数字领军企业优势,着力投资数字会展基础设施,推进数字会展技术和装备研发,全面推进数字会展应用,打造全球数字会展发展先行示范区。加大政府数字展览服务购买力度,加强数字会展主体建设。到2023年,重点培育3-5家数字会展龙头企业。
12.创新在线展会服务。促进展览业和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型在线展会业态,丰富在线展会的数字应用场景,提升在线展会闭环生态系统。探索创办浙江省数字会展发展高峰论坛,提升我省数字展览企业集聚水平和协同能力。
13.加大展览科技创新。鼓励和引导展览设备技术、软件技术、服务技术、安防技术、低碳环保技术等创新研发。到2023年,在展览业培育认定首批10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
14.完善数字展览政务。建设浙江展览业数字管理平台,加强网上统计、报备、核准等办事功能。开展数字展览、数字场馆与数字城市建设对接试点。到2023年底,建成浙江展览大数据统计分析监测平台和浙江数字展览展示平台,实现商务与文旅、交通、公安、市场、卫生、质监、海关等展览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和一站式政务服务。
(四)壮大展览市场主体
15.推进企业集团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组建服务功能完善的会展集团,完善产业链条,最大限度发挥流量经济的驱动效应。适时组建浙江省国际会展集团,使之成为“重要窗口”建设的重要实施平台。到2023年,全省组建产业链完整的大型会展集团5个以上,规模以上会展主营企业达到50家以上。
16.引进国际龙头企业。加强与国际会展龙头企业合作,引进国际展览行业优质资源。鼓励我省展览龙头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收购、兼并等方式与国外展览公司开展合作,拓展国内外市场。到2023年,在浙江省设立分支机构或地区总部的国际会展龙头企业达到5个以上,合作举办展览项目30万平方米以上。
17.培育会展精英企业。发挥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特色优势,培育一批小、专、精的会展隐性冠军企业。到2023年,全省举办展览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展览企业到达到30个以上,成为UFI会员和IAEE成员的中小企业要达到30个以上。
(五)提升展览服务水平
18.探索展览绿色化。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率先探索浙江展会碳中和体系建设,实现展览业绿色发展、生态发展、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浙江省地方标准《绿色展览运营管理规范》在全省落地实施。鼓励嘉兴嘉善、丽水等地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大花园建设”框架下积极探索展览业绿色化的特色方案。到2023年,设立5个展览碳中和试点场馆,实现碳中和的展览项目达到20个以上。
19.创新展览标准化。发挥我省作为全国首个标准化改革试点省份的先发优势,积极推进展览标准化工作,提升我省展览业的话语权和掌控力。到2023年,围绕数字会展、绿色会展等重点工作,编制完成10个以上展览业相关标准,建成5个标准化场馆和20个以上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
20.推进区域一体化。发挥我省相关城市牵头长三角协调会会展专业委员会的有利条件,建立长三角展览业合作机制。积极研究承接进博会和虹桥国家会展中心溢出效应,适时谋划举办长三角一体化题材的重点展览项目。鼓励长三角展览企业联合办展、错峰办展,探索“一展多地、多地一展”的新型展会模式。积极推动我省展览相关项目纳入长三角重点合作项目清单。支持嘉兴探索长三角会展一体化创新试验区建设。到2023年,认定一批长三角一体化展会项目。
(六)实施国内外合作工程
21.推进国内合作。加大与国家相关部委、国家级行业协会的合作,争取更多国家级展览资源。到2023年,依托杭州会展新城、宁波国际博览中心等谋划2-3家国家级协会总部服务区,争取5个以上战略性产业和八大万亿产业相关展会落户我省,争取与上海、北京、广州等地合作,引进10个以上国际知名品牌展会落户。
22.加强国际合作。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融合“两个主体、两个市场、两种模式”,提升在境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办展能力。加强同全球性、地区性国际组织和会展类国际组织的合作,定期开展我省和国外展览业发达地区和城市间的交流,加强我省展览业的国际营销宣传。到2023年,建设2个以上国际展览业交流合作平台,缔结5对以上展览业国际合作友好省州(城市)。
23.优化对口合作。发挥会展业在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等方面的创新平台作用。适时组织浙江企业赴对口地区举办名优特色产品展。到2023年,认定20个对口支援展览合作项目。
四、保障机制
24.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省级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我省展览业发展的战略研究、政策制定、行业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问题,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完善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运作机制,从严党政机关办展管理。指导全省各地组建国际或地区性会展业协会,建立浙江省展览业专家库,探索展览业重要事项咨询制度。
25.强化政策扶持。研究制定关于推动展览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提升扶持政策,实施省级展览业政策与市级展览业政策错位支持,省级政策重点支持“重要窗口”展示、重大平台建设、重大项目推进、重大国际合作和国内外营销,市级政策重点支持招大引强、品牌培育、设施提升、平台拓展、升级提质、人才培训等,实现叠加效应,努力形成展览业政策合力。
26.优化产业环境。探索实行展览活动一网通办,提升政府主导型展会的审批和备案效率。强化疫情下企业举办展会的政策指导,防范市场风险,降低会展企业办展各类成本。加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展会注册商标,维护展览业正常秩序。发挥数字会展优势,完善我省展览业统计监测制度和指标体系,定期发布《浙江省展览业发展报告》,形成展览业统计监测浙江样板。积极发挥展览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行业自律、协调、服务等作用。
27.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会展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并纳入省人才规划。支持展览从业人员参加国内外知名会展机构的培训,持续举办浙江省会展高级人才研修班。支持高校开展各层次会展教育,支持组建浙江省会展产教融合集团,构建会展政、产、学、研协同发展机制。谋划举办国际会展策划创意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