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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开征求意见,电商主播将建信用评价体系
发布日期:2021-08-30 11:5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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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就《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公开征求意见。《规范》提出,应对打赏主播的行为进行规范,对主播账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同时,要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以及商家等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规范》规定了直播营销平台、直播主体、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角色在直播电子商务中的管理和服务要求。该标准适用于基于互联网的、采用网络直播方式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各类电子商务平台,不适用于跨境直播电子商务平台,也不适用于金融、医疗、新闻、文化等特殊产品和服务。

《规范》指出,应对打赏主播的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直播产品或服务的行业范围(或直播类型)、主播内容供给导向、付费模型、主播行为、用户年龄等对主播账号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涉及违法违规的直播账号应根据其影响或危害程度进行暂停直播或封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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