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商务局: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转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浙商务消费便函〔2021〕1号)、《绍兴市商务局关于明确2023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绍兴市范围内,已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二、年检时间 全市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前结束。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商务局要严格年检标准,对符合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政策规定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给予通过年检。对未按要求参加年检或年检不通过的企业,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要切实做到材料审核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扎实有效开展年检工作。要结合年检,进一步清理到期未换证企业,对已不具备成品油经营条件的企业,及时办理注(撤)销手续;对需要暂时保留证书的企业,应详细说明情况,提出保留理由;对应换证未换证的企业,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换证工作。 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年检情况、《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信息表》、《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报市商务局。相关附件可从“绍兴市商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联系人:黄巧玲,电话:88604936。 附件: 附件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doc 附件2-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信息表.xlsx 附件3-2022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绍兴市商务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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