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动态>对外贸易
2023年度“浙江出口名牌”和“绍兴市出口名牌”申报启动!
发布日期:2023-08-10 08: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分享:

为加强出口品牌培育,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市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出口名牌”培育工作的通知》(浙商务发〔2023〕76号)工作安排,继续开展“浙江出口名牌”和“绍兴市出口名牌”培育工作,新认定一批“浙江出口名牌”、“绍兴市出口名牌”,并对2020年度认定的省、市出口名牌进行复核。

浙江出口名牌评审指标

(一)科技创新能力

拥有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情况;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等情况。

(二)国际通行认证

获得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0系列)、社会责任标准(SA8000)等情况;获得国际通行的面向企业、面向产品或生产线的行业认证等情况。

(三)市场销售和消费者认可

企业上年度销售额、自主品牌销售额等情况。

(四)品牌建设

上年度获得广交会品牌展区、商务展会参展情况;海外(中国关境外)商标注册等情况。

(五)全球化经营

海外(中国关境外)设立营销机构、研发中心、生产基地、公共海外仓数量;上年度申报品牌在境外通过电视、报刊、杂志大众媒体传播、户外广告、网络传播、赞助活动等形式宣传情况。

(六)社会评价

获得中国质量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国家级荣誉。获得省政府质量奖、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浙江省知识产权奖、高新技术企业等省级荣誉情况。

绍兴市出口名牌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绍兴市内依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连续三年以上有出口业绩。

(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净资产为正。

(三)纺织服装、化工医药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机械电子、轻工工艺、建材冶金等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200万美元,农副产品企业上年度出口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四)通过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企业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劳资、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偷税漏税等违规行为或经查证属实的重大投诉和纠纷。

(六)申报类别商品商标在国内和主要出口国市场均已注册,商标所有人应与申报企业一致。

(七)申报类别商品商标在中国关境内注册,注册范围(核定使用商品)涵盖申报类别商品。商标所有人为在绍兴市依法注册企业。

申报截止时间

浙江出口名牌:2023年9月1日

绍兴市出口名牌:2023年9月8日

有意向的企业请向所在地的区、县(市)商务局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市商务局:88267836

越城区商务局:88266780

柯桥区商务局:84130770

上虞区商务局:82120201

诸暨市商务局:87105819

嵊州市商务局:83188187

新昌县商务局:86038905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