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我市消费潜力,推动消费转型升级,根据《〈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加快发展首店经济”政策条款实施细则的补充意见》和《绍兴市知名潮店网红店品牌首店评选办法》文件,绍兴市商务局决定开展知名潮店网红店品牌首店评选活动。 一、申报主体 1.绍兴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零售、餐饮品牌企业或品牌授权代理商; 2.当年在绍兴市开设的首家门店(绍兴首店)。 以上条件均需满足。 二、评选流程 (一)申报与推荐: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申报主体提出申请,对照《绍兴市知名潮店网红店品牌首店评选标准》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填报《绍兴市知名潮店网红店品牌首店评选申请表》并报送区、县(市)商务部门,区、县(市)商务部门择优推荐后,于8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绍兴市商务局。 (二)审核和评选:绍兴市商务局根据各区、县(市)商务局推荐名单开展初审和复审,并最终确定拟评选名单。 (三)公示和认定:经公示后无异议,公布“绍兴市知名潮店网红店品牌首店”名单。 三、评选标准 绍兴市知名潮店网红店品牌首店评选分为零售类、茶饮类及餐饮类三类。 1.初审:根据申报主体上报的申报材料开展审核; 2.复审:通过现场走访的方式进行,由绍兴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开展审核。第三方对照《绍兴市知名潮店网红店品牌首店评选标准》逐项进行打分,总分100分,最终根据得分情况分类确定拟评选名单。 此次评选活动主要面向业态新、时尚化、深受消费者喜爱的潮店网红店,获评品牌首店将根据《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获得相应奖励。请意向企业踊跃报名,填写相关表格于8月17日前报送各区、县(市)商务局。 联系方式: 越城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0575-88331271; 柯桥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0575-84126523; 上虞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0575-82506783; 诸暨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0575-89099992; 嵊州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科 0575-83032327; 新昌县商务局电子商务科 0575-86257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