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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数字贸易百强榜单企业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3 09: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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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数字贸易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贸易的若干意见》工作部署,大力推进数字赋能贸易,助力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我协会在连续四届发布《浙江数字贸易百强榜》的基础上,2024年将继续开展该项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 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浙江省商务厅

主办单位:浙江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

浙江省钱塘数字贸易研究院

浙江省商务研究院

二、 参评条件

1. 在浙江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2. 参评企业应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应用及数字化转型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3. 参评企业具有较强示范、引领地位,具备一定的可复制和可推广性;

4. 在促进产业升级、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和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 评选范围

突出数字引领,以数字技术、数字服务、数字产品、数据和信息及跨境电子商务五大领域为核心,具体细分为十大行业(包括但不限于):

1. 数字技术方向:包括区块链技术服务、数字识别技术等内容的项目。

2. 数字服务方向:包括数字金融与保险、人工智能服务等内容的项目。

3. 数字产品方向:包括数字游戏、数字影音等内容的项目。

4. 数据和信息方向:包括大数据服务、云计算服务等内容的项目。

5. 跨境电子商务方向:包括跨境电商、电商服务等内容的项目。

四、 产生程序

以大数据筛选为基础,欢迎各地推荐和企业自荐。榜单评价体系设置3项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评价体系进行综合评估,十大行业的前十名入选形成百强榜。

五、 进度安排

7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至协会秘书处,8月底前形成最终榜单,拟在第三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上发布。

六、 其他

1. 参评企业材料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统一邮寄至浙江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邮箱 。

2.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3 .参与企业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信息报送,由参与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4.本次榜单征集不涉及任何费用。

联系人:沈雯珍,电话:1*******7

邮寄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B座710-2。

附件:2024年百强榜单企业征集通知(浙数贸协〔2024〕8 号)(1).pdf

浙江省国际数字贸易协会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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