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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关注丨补贴范围扩大,补贴标准提高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惠升级”
发布日期:2024-09-09 08: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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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日报 报道

近日,市商务局等10部门印发《绍兴市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在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智能家居等消费领域给予消费者实打实的补贴和优惠,以进一步促进消费规模扩大,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据悉,方案紧密衔接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政策,惠及范围进一步扩大。在上一阶段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基础上,新增支持个人乘用车置换更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智能家居消费、居家适老化改造、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等内容。

为充分释放消费需求,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汽车报废更新方面,与6月开始实施的每辆车7000元或10000元的补贴标准相比,本轮对符合规定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5万元和2万元;家电以旧换新方面,补贴标准由原来按价格的10%、单件不超过1000元,大幅提高至按价格的15%至20%、单件不超过2000元。

电动自行车消费补贴首次出现。方案明确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纳入“2024消费促进年”活动安排。对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的合标电动自行车的,给予价格20%的补贴,每名消费者限补贴1辆,最高不超过500元。同时,支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对消费者给予叠加优惠。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明显细化,以切实提高消费获得感。智能家居消费方面,消费者在参与政策实施的零售企业购买智能家居产品,按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不超过2000元。旧房装修和厨卫改造方面,对购置符合条件相关物品和材料的,按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套房最高不超过2万元。居家适老化改造方面,对购置符合条件相关物品和材料的,给予价格50%的补贴,80周岁以上老年人家庭再上浮10%,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汽车换“能”方面,全市累计受理国三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4234件,完成审核2263件。1—7月完成新能源汽车销售额52亿元。家电换“智”方面,全市已发放家电消费补贴1600万元。1—7月完成家电销售额31.2亿元。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关键在于让消费者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把握消费结构升级趋势,挖掘市场潜力,优化和扩大服务供给,更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的消费需求,大力推动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智能家居等领域的以旧换新,积极推动旧房装修、家装换新和居家适老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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