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交易团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规定》和《绍兴市商务局广交会展位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局对各区、县(市)商务局上报的第137届广交会线下参展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8日-3月6日。如对所列企业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外贸处:0575-88267836
局机关纪委:0575-85137773
传真:0575-85220616
第137届广交会参展企业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