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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05X/2025-10103914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25-08-22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绍兴柯桥中国轻纺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通关一体化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5-08-22 16: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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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市场采购贸易规范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稳外贸政策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明确市场采购贸易适用通关一体化情况。二是明确市场采购贸易通关一体化方式适用企业要求。三是明确市场采购贸易通关一体化企业责任。

三、制定依据和过程

主要依据:商务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的函》(商贸函〔2020〕425号)。

制定过程:于7月10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于7月22日-7月31日通过市政府网站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8月1日完成合法性审查、公平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和措施

1.明确市场采购贸易适用通关一体化情况。适用境外采购商到试点市场内选定商品下订单,外贸公司(商户)通知外地工厂或外地仓库发货,并在绍兴海关采取通关一体化方式申报出口,货物在生产地、仓库邻近的口岸出口查验。

2.明确市场采购贸易通关一体化方式适用企业要求。要求企业为注册地位于柯桥区行政范围内,具备从事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资质的外贸公司。企业近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3.明确市场采购贸易通关一体化企业责任。要求通关一体化企业须做好商品来源管理、价格管控、商品质量安全等工作,确保业务和数据的真实有效,并对其商户及经营的真实性负责。要求签署承诺书,每日上报通关一体化方式报关出口相关数据(票数、平均价格、商品大类、报关单信息等),并定期上报汇总情况。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六、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商务局

解读人:金立耿、金佳丽

联系电话:0575-85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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