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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05X/2020-007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公开日期: 2020-08-11
主题分类: 对外经贸合作,国内贸易(含供销)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11 12: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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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释放消费潜力,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稳定器作用,将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3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0〕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客观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在近期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着力稳定居民消费,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把被抑制、被冻结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在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培育壮大起来”;商务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袁家军省长在省政府全会上提出要“大力实施消费新政”,各级领导对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空前关注。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回应商旅文体等各行业市场亟待“回暖”的迫切需求。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尤其是餐饮住宿、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造成严重冲击,对城乡居民消费带来重大影响。经过艰苦努力,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不断巩固和拓展,疫情过后,春暖花开,各行业亟需政府出台政策支持消费工作,提振消费信心,拉动经济持续复苏。

《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指导各地有序、有力开展提振消费工作的“良方”。前期各地的主要精力放在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保供上,随着疫情的好转,各地重心逐渐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偏移,在国际疫情形势严峻、外贸外资“停摆”的情况下,如何扩大内需,强大内生动力,拉动内部消费升级,是对各地政府的考验,亟需省级层面出台政策加强引导。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发展目标,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工作保障。

(一)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网络零售额全国领先;发挥我省数字经济先发优势,打造引领全球的电子商务强省和全国数字生活第一省,培育壮大一批数字生活新服务平台,打造一批数字生活新服务示范城市;打造一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巩固消费大省地位。

(二)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以“浙里来消费”为主线,聚焦数字生活新消费、繁荣商圈提能级、造势聚客旺人气、精品拓市育热点、批零改造强流通、放心消费优环境“六大行动”,围绕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等16个方面提出工作举措。

1.实施数字生活新消费行动。推进数字生活新服务。加快生活服务业数字化,大力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等数字商贸新模式新业态,培育一批示范平台和项目。激发健康消费新潜力。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大力发展数据和服务相融合的智慧养老,鼓励发展家政、养老、社区照料服务等家庭服务消费。拓宽智能消费新领域。积极开展消费服务领域人工智能应用试点,丰富5G技术应用场景,扩大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5G+4K”等新技术应用,加快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扩大4K用户覆盖面。

2.实施繁荣商圈提能级行动。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深化国家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推动杭州湖滨步行街二期工程改造,打造展现浙江特色的全国样板街区,争取将宁波老外滩步行街纳入第二批国家级试点。大力培育发展夜间经济。以“浙里来消费,美好夜生活”为主题,培育15个以上夜间经济试点城市,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业态多元、亮丽美观的地标性夜经济生活集聚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进杭州、宁波等重点城市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吸引力的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并争取纳入国家级试点。

3.实施精品拓市育热点行动。释放城乡汽车消费潜力。鼓励杭州有序放宽汽车限购措施,制定汽车以旧换新和下乡惠农政策,深挖农村汽车消费潜力。扩大老字号新国货消费。加强老字号挖掘保护,培育500家老字号企业。鼓励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支持品质浙货拓展国内市场,举办百场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对接会。多渠道扩大进口消费。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加快发展跨境进口电子商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平台规范发展。推进商务旅游文化融合发展。挖掘我省诗路文化带旅游资源禀赋,推出一批省内精品旅游线路,支持重点旅游景区减免门票,与商贸企业、农家乐开展“小票抵门票、门票当钱花”等系列活动,拉动旅游消费。

4.实施造势聚客旺人气行动。唱响“浙里来消费”金字招牌。创新疫情后促消费活动载体,聚焦数字消费、健康消费等热点领域和汽车消费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浙里来消费万企联动促万亿消费”工程,形成省级有关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各行各业并举、重点企业支撑、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新格局。

5.实施批零改造强流通行动。深化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围绕批发零售业改造十大工程,鼓励实体商业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改造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推进供应链创新应用。推进杭州、宁波等9个城市和102家企业供应链创新和应用试点工作,争创一批国家级示范试点。补齐城乡消费网络短板。加快规划建设“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服务圈和城市社区邻里中心完善农村社区综合性服务网点。

6.实施放心消费优环境行动。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建设。扩大重点商圈放心消费单位覆盖面。加强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基于消费者交易评价和社会公众综合评价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消费者维权信息化建设,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维权服务体系。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消费提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研究制定发放消费券、旅游券等消费提振政策措施,促进疫情后消费市场复苏。

2.加大财政支持。各地要推动商务、文化旅游等专项资金向消费提振工作倾斜,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旅游等企业线上线下联动促销、发放消费券等活动。

3.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进一步放宽户外促销、户外广告设置等限制,调动企业和商户促销积极性。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对有关户外促销等审批事项,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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