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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05X/2025-101038927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商务局、贸促会 公开日期: 2025-08-12
主题分类: 商贸综合类
《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8-14 10: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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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目的

首店是首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充分利用特有资源优势,吸引国内外品牌在区域首次开设门店,推动品牌价值与区域资源深度融合,对于提升城市商业活力、促进消费转型升级、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推进首发经济”。2025年3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对高能级首店给予相应政策支持;2025年4月,浙江省商务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统筹推进门店首开”“着力打造高能级首店汇聚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首店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第二至五部分围绕引育品牌首店、打造首店集群、完善发展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四大重点任务,提出12条重点举措;第六部分是首店经济发展指引,以附件形式印发。

(一)工作目标。力争到2027年,全省新增城市品牌首店2000家以上,其中华东区域以上级别高能级首店200家,打造首店集聚区、首店孵化区、首店提升区50个以上。

(二)大力引育品牌首店。从商品类、服务类、原创类三个方向发力,构建结构多元、层次丰富的首店发展格局。大力招引商品类优质首店,聚焦智能家居、文创潮玩等重点领域加大区域首店招引,鼓励各地制定“一区一策”差异化招引政策;大力引育服务类创新首店,围绕休闲娱乐、文旅体验、健康养老等领域引育服务类首店,支持开设沉浸式体验店、数字化服务空间等新业态;大力培育特色化原创首店,鼓励本土品牌创新升级,引导老字号等推出副线品牌,打造具有浙江文化辨识度的“浙字号”首店品牌。

(三)积极打造首店集群。以首店集聚区、首店孵化区、首店提升区为抓手,构建覆盖全省、梯次发展的首店经济发展工作体系。建设首店集聚区,支持省内重点城市、核心商圈建设首店集群,开展限量款发布、首发活动等提升影响力;培育首店孵化区,鼓励省内企业品牌化发展,引导创业者、设计师等开设主理人首店,打造一批原创品牌孵化区;打造首店提升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适度开展“超前布局”“超能级招引”,引导优质品牌资源向县域延伸下沉,开设县域首店,激发消费活力。。

(四)完善首店经济发展机制。聚焦专业服务、宣传推广、发展指引三大机制,增强首店经济发展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建立专业服务合作机制,加快培育和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首店招引商业服务机构,构建首店经济服务体系,提供选址评估、政策咨询等全链条服务;优化首店宣传推广机制,加强“浙里首发”品牌推广,依托重点展会平台及“浙里来消费”活动体系,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构建首店经济发展指引,制定首店经济发展全过程发展指南,开展动态管理。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从要素保障、政务服务、监管方式三个维度入手,着力打造有利于首店发展的营商环境。强化首店发展要素保障,加强规划引导,探索发布“浙江首店地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配性信贷产品;优化首店经济政务服务,鼓励各地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探索“首店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办理;建立包容审慎监管体系,坚持分类施策、科学监管,适度放宽首店商业外摆活动行政限制,营造鼓励创新的发展氛围。

(六)制定首店经济发展指引。制定《浙江省首店经济发展指引(试行)》,对首店经济相关概念予以界定,明确不同层级首店的认定条件和管理目标,构建品牌首店认定体系和街区首店经济发展活力指数体系,为遴选一批品牌首店和认定首店集聚区、首店孵化区、首店提升区提供参考依据。

三、解读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浙江省商务厅

联系人:陈少筠

咨询电话:0571-870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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